劇場應滿足演出方的戲劇、音樂、舞蹈等表演的使用要求,并應考慮發展情況;同時也要滿足觀眾的視覺與聽覺要求。因此一個確定功能要求的劇場應按觀眾的視覺與聽覺要求進行設計,筆者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的基本要素分析具體的設計方法,確保劇場獲得較好的觀賞與聽覺效果。
1 舞臺
舞臺是表演的“場地”,又是觀眾觀賞的“立體畫面”,因此它是劇場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中國劇場的舞臺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獨特的傳統,但白21世紀初開始,隨著歐、美、日等國家的文化的輸入,觀一演空間也隨著變化,人民的文化娛樂觀念和喜愛走向多樣化,導致劇場的功能向著多元化發展,傳統的鏡框臺口、箱形舞臺已不再一枝獨秀,最近幾年在全國出現了不少盡端式舞臺,取消了樂池和箱形舞臺,舞臺多功能化,不僅可以演出還可以開會,有的還可放映立體聲寬銀幕電影,有的增設伸縮臺作時裝表演等。
從上述可知,舞臺形式的發展是影響觀眾廳建筑設計的關鍵。它與舞臺設計和戲劇風格有關;它作為表演的“場地”,又是一種演出的“設備”,并且是戲劇所必要的“環境”,這三種特征的交織,必然與時代息息相關。但是,通過鏡框臺口使觀眾和演員面面相對的“你看,我演”的關系,還是變化不大,雖然出現了盡端式和中心式舞臺,而鏡框式箱形舞臺仍然是觀眾廳的觀演空間的主流。
1.1 舞臺口
舞臺口是觀眾廳內空間構圖的中心,無論頂棚的傾勢、座位、耳、面光槽的向心,各種建筑處理,無不強烈地像眾星拱北斗似地突出它的地位。舞臺的鏡框也是觀眾廳設計的根據,它的高、寬尺寸決定了觀眾廳的規模;箱形舞臺的大小尺寸,甚至影響到劇場的體型;同時,也是舞臺內的聲場與觀眾廳的聲場的耦合處,如同咽喉,對觀眾廳的音質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一般情況下,舞臺的高、寬及臺唇的尺寸如下。
1.2 舞臺
(1) 寬度——為臺口寬的兩倍(28-32 m)。側臺應在舞臺前部和表演區的一側或兩側。
(2) 進深——一般為12-15 m,中型為16-18 m(適應性最強),大型為19-21 m,北京首都劇場為19.5m。
天幕與跑場過道應有隔墻隔斷,跑場的門不得小于1.5m,門高不得低于2.4 m(主要為了隔斷墻的門寬與高度不防礙演員上下場)。此墻在舞臺內的一面應進行吸聲處理,以防止舞臺空間內混響時間過長或產生其他聲缺陷而影響演出效果。盡端式舞臺可以為9m。
(3) 凈高——應是舞臺高的2.5倍,另外加1-2 m的安裝高度f到棚架俗稱葡萄架的下沿)。
一般舞臺設天橋二層。第一層天橋離臺面約為舞臺口的高再加0.5 m,并與側幕相距為1m。天橋寬為1.8-2.5 m。靠臺口一側應設置燈光渡橋,不應設天橋;并在離臺口1.5 m以內不得設置天橋,以利大幕、防火幕、吊桿等運行。第二層天橋在10.5-11.5 m處,是吊桿的設備層,具有不小于200 kg/m2的荷載。 1.3 舞臺設備
舞臺的吊桿一般為3-5根/m,在表演區排列密些,每根吊桿荷重約為400 kg,燈桿約為600 kg。
舞臺的幕布為大幕f采用電動導軌、滑輪聯鎖機構);其他還有前幕、側幕、前上幕、二幕、三幕、燈幕、紗幕、天幕等均用電動吊桿升降。
大型舞臺一般都有假臺口,有的還有轉臺、車臺、升降臺等,為時裝表演等特殊效果所用還有伸縮舞臺。
大型舞臺內有燈光吊籠,一般則有燈光架。
2 視覺
2.1 視距
根據視覺的分辨力的特點,在20-25 m的距離范圍內,人們能夠真切地看清楚演員的表情,由于演員的演出是在臺口內3-5 m處,所以視距的有效性最高是18-20 m;但是實踐表明視距在29-30 m處也能看清楚演員的細微動作和表情,這是因聯想而產生的效果。因此,觀眾廳的長度一般為30m左右。
2.2 立體感
視距越大則人們對演員的走動變化即對距離的變化越遲鈍,如在離舞臺30m處的觀眾看在舞臺上演員的位置變化,只有在變化大于0.65 m時才能感覺到,假如演員向觀眾方向邁出一小步(小于0.65 m),則感覺不出其變化,所以立體感就大受影響。
2.3 視角
在不必轉動眼睛的情況下是最舒適的觀看條件,其水平視角30°,俯角則為15°;當轉動眼睛的情況下,水平視角為60°,俯角為30°,超過此范圍則是不合適的。因此觀眾廳第一排任意一觀眾與舞臺口寬所形成的夾角,即水平夾角一般應控制在30-60°范圍內。
2.4 挑臺
設在多數鏡框式的觀眾廳設有樓座,由于受到俯視角的限制,為了使樓座上的觀眾多看到一些天幕,所以樓座不能太高,而挑臺下的開口高度也不能太小,因此只能減少池座的升起,可以說,樓座前部少量高質量的座位是以占總數一半以上的池座觀眾席的質量下降所換來的,因為這部分的觀眾席的垂直視角一般達不到最佳值,多數觀眾是以仰角觀看,立體感差,遮擋嚴重。
2.5 升起坡度
為了使觀眾席所有觀眾觀看舞臺表演時,視線不受前排觀眾的遮擋,通常觀眾廳地面按從前至后,逐排升起一定坡度。在一般情況下把位于大幕線的巾點的舞臺面處,或高出舞臺面300-500 mm處定為視點,每排人眼距地面的高度,一般按1100 mm,視線升高常數即人眼與頭頂之間的距離按12 cm,計算地面升起坡度。
3 舞臺照明
舞臺照明是從許多位置上的燈具在舞臺上形成一個照明的場,提供特殊的藝術效果,表現出形體的立體感,產生戲劇的情緒和氣氛。這些功能都是通過各種光質、光量、光色和光方向的變動來取得的。
燈具的位置有臺前和臺內兩大類,對于觀眾廳空間有影響的是臺前的照明設施和位置,其要求是:面光燈投射到舞臺大幕中心點處的光軸應與臺面的夾角為45-50°,不大于55°。面光槽開口的凈高應大于0.7 m,如果要安裝上下兩排燈應為1.2 m,其深度為0.8-1.2 m;面光燈架高為0.8 m,掛燈位置為0.7 m,與走道的距離為0.1 m。面光槽內的高應大于1.8 m。耳光以能照射主臺的深度,越深越好,希望能夠照射到舞臺的2/3表演區的面積,其照射角為45°左右。耳光槽應距臺面3m以上,離臺口不小于6m。耳光燈最少有4排,每排為3個燈具。其開口寬為1.7m,燈架間距為0.7 m,追光一般是放在大廳后端的上部設置1-2個。舞臺照明各部分燈光分布情況一般可按表2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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